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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系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职责
2015-06-18 09:31 白艳 

音乐系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职责

 

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坚持我院办学指导思想,对全院教学工作特别是教学管理、教学过程、教学质量、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促进我院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 监督、检查各教学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贯彻学院办学指导思想、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 负责检查学院各类课程的教学情况。

    三、 督导、检查各专业主要课程是否按照学院教材管理有关规定,选择使用优秀教材,教材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

    四、了解各教学单位、各教学管理部门的教学管理情况。

    五、听取师生对教学安排、教学质量的意见。

    六、检查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执行情况。

    七、检查教研室教学法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和推广先进教育教学经验。

    八、对教学及人才培养质量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专项调研并提出建议。

九、组织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质量评价,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并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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