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院党委和院行政的领导下,主持系全面工作,分管人事、招生、财务、科研、实验室建设等行政工作。
二、主持制定系长远规划、专业建设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学期工作计划;主持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制订和实施系师资建设规划;负责琴房建设,制定和实施实验室管理方案;修订和完善系各项规章制度。
三、定期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教职工全体会议、系务会议、学术委员会会议,做好上传下达、决策和工作部署。
四、负责系权限范围的人事安排,并提出聘用建议。负责对全系教师的教学考核。
五、负责系经费预算和使用审批。主持制订系分配办法,做好绩效工作、超课时费和其它工作酬金及奖励的分配工作;搞好系资产管理。
六、负责学科建设,组建学科平台,组织课题申报,开展科研考核。
七、承担学校规定的专职教师教学工作任务。
八、配合党总支开展对全系教师的思想教育工作、安全稳定工作、学生工作和毕业生分配工作,积极配合学院的各职能部门工作。
九、分管各教研室。
十、完成学院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接受学院。
十一、完成系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