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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辅导员工作例会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01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管理工作,全面提高辅导员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不断实现我院学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推动学院稳定发展,特制定音乐学院辅导员工作例会制度。

一、与会人员

例会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召开、全体辅导员参加。根据需要,邀请党总支书记及相关领导、班导师参加。

二、例会时间

例会定为每周一上午8:30召开,遇特殊情况,可随时组织召开。

三、例会内容

例会一般应包括三个环节:各位辅导员汇报上次例会以来自己所负责年级和某方面工作的主要情况、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研讨、副书记总结,点评并安排下周工作。

(一) 常规工作 

1、安排部署传达学校、学院的有关精神和工作安排。对全院学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中心任务、急办工作进行安排、提出要求,对阶段性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和明确,责任到人。
    2、总结上周所做的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并加以解决。

3、汇报交流。各位辅导员就学校、学院布置的有关事项的落实情况,上次例会交办工作的完成情况,本人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思路措施、问题建议等进行汇报交流。对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辅导员要首先提出个人的意见。与会同志对这些情况和问题,进行认真的讨论和研究,共同商议解决的办法。

4、沟通协调。主要对涉及其它单位或本学院多人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动进行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增进协作,形成合力,或者就各人日常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交换意见。

(二)业务学习

1、理论学习。认真学习理论知识,提升辅导员的认识水平;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的理论与方法研究。

2、专题研讨。就学生党建、团建工作,学风及班风建设,学生干部与教育,安全教育与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引导,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优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学生违纪调查、处理及后期的教育引导,新生入学教育,贫困生认定,宿舍文化建设,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指导,毕业教育与就业指导等工作进行研讨。

3、个案分析。对学生工作中的特殊案例进行分析、总结、研究,不断拓宽工作思路,更新管理理念,改进管理手段。

四、例会要求

 1、每一位辅导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如果有事不能到会者提前请假。
    2、每位辅导员反映上周班级情况。做到不袒护、不避短、及时、准确、客观的反映。
    3、与会人员要对会议内容做详细、如实的记录,会后要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并及时反馈工作结果。

4、建立辅导员工作例会交办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对辅导员工作例会交办的重点工作,各相关人员要向相关领导及时反馈进展与落实情况,必要时提交书面报告。

5、建立学生思想政治、生活学习、心理问题、安全隐患周报制,每周在辅导员例会上通报。

6、例会实行考勤制度,考勤与业务学习情况将作为辅导员考核评比的一项指标。

 

                                    音乐学院党总支

                                    2019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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