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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2020 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25点击数:

各系、办公室、研究中心(所):

为顺利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环节与成绩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1. 确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成员名单,各答辩小组成员人数为4人。

2. 学生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能担任该学生答辩小组组长及成员。

3. 答辩的主要内容包括学生自述(PPT 展示)、教师提问、学生答辩等。每名学生答辩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学生自述10-15分钟,问答 5-10 分钟。

4. 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采用以公开方式进行,定于2020年5 月27 日(周三上午8:30)举行。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我院将采用学校指定在线平台“课堂派”进行。如遇平台卡顿,请各小组采用“腾讯会议”作为应急平台(需要录屏),答辩要求不变。答辩组长负责整合小组意见并填写《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20 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评分表》,答辩学生负责填写《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20 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答辩记录表》。

5. 毕业论文(设计)初次答辩未通过者,应按照答辩小组意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修改论文;一周后方可提出二次答辩申请。经指导教师、学院、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再次组织答辩工作,工作流程同上。再次答辩未通过者不再组织答辩。

6.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合格者,学生应按照答辩小组修改意见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修订、完善,经指导教师审定后,按照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印刷与装订要求,一周之内向二级学院报送毕业论文(设计)正式版(一式两份)及相关材料。

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

1.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答辩小组的答辩成绩构成。指导教师初评成绩占40%,评阅成绩占20%,答辩成绩占40%。各部分比例,二级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答辩成绩占总成绩比例一般不应低于30%。

2. 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由教学秘书统一录入教务系统。

3. 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以优秀(90-100 分)、良好(80-89 分)、中等(70-79 分)、及格(60-69 分)和不及格(59 分及以下)计入。其中优秀比例控制在25%以内; 良好(80-89 分)比例控制在 55%以内。

4. 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评定为不及格者,可提出申请,报学院审批,参加下一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音乐学院

2020 年 5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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