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更好地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引导和帮助党员走出思想误区,提升党员思想境界,加强党性修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思想汇报内容:
党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有选择性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主要包括:党的基本知识掌握情况;党的组织原则、纪律遵守情况;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执行情况;政治理论学习与修养情况;个人工作、思想作风与学风情况;党性修养情况;先锋模范作用、骨干桥梁作用发挥情况;思想困惑;形势与政策的把握情况;对党组织工作的建议。
第三条思想汇报方式和要求:
1、口头汇报。党员要主动与党支部委员,汇报自己的思想。
2、书面汇报。一学期至少向所在党支部交一篇书面思想汇报,多交不限,每篇汇报不得少于2000字;汇报形式包括心得体会、总结等。
3、思想汇报会。每年学生党支部举行两次思想汇报大会,从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中挑选出若干名党员面向全体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各支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在本支部举行思想汇报会。
4、党员可以对各级党组织或个人提出工作建议和要求,并将情况反馈到党支部,再由党支部向院党总支汇报其情况。党支部或院党总支根据党员思想情况采取具体的培养、教育、管理措施。党员认真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并加以改正和提高。
第四条思想汇报评比:
1、优秀思想汇报。每年举行一次优秀思想汇报评比活动,并将优秀的思想汇报编辑成内部学习资料,供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学习。
2、汇报思想先进个人。每年按不高于党员2%的比例评选若干名汇报思想先进个人。
第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音乐系学生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