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是在校党委领导下的党的基层组织,是本单位的政治核心,负责领导本单位的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工会工作、共青团工作,以及系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参加本单位重要工作的决策,对本单位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学校的各项规定以及完成各项任务,起保证监督作用。具体职责如下:
一、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为本单位的改革和发展凝聚力量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并保证贯彻实施;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2.组织师生教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纲领教育;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共产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进行公民道德和民主法制教育。
3.深入教职工中间,了解他们的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上级组织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并围绕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行政管理等工作,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理顺关系,化解矛盾,凝聚力量,培养他们脚踏实地、求真务实、严谨自律、乐于奉献的工作态度和诚实守信、公道正派、甘为人梯的精神境界,促使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大有作为。
4.经常深入学生中间,了解和分析学生的思想动态,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针对新形势下大学生的特点和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新途径,新模式,及时提出新思路、新方法,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把问题和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大学生队伍安全与稳定。
5.根据学校党委精神文明建设的总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的落实措施,提高集体凝聚力,营造团结和谐、开拓进取氛围。
二、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
1.根据学校党委的统一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每年年初制定党员教育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2.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注重实效,不走过场。
3.教育党员做好本职工作,使之成为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排头兵,充分发挥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监督党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5.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明组织纪律。
6.做好日常管理,按时收缴党费,每年6月中旬和12月中旬向党委组织部报党建基本情况统计。
(二)党员发展工作
1.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和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做好经常性的党员发展工作。
2.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党员发展计划,及时把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和重点培养对象名单报组织部备案。
3.指导共青团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4.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办好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班。
5.严格入党程序和相关环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单位的干部工作
1.做好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和教育管理工作。
2.做好政治辅导员的选拔、配备、培养和管理工作。
3.做好本单位干部在职称评定、晋级、出国等方面的政审工作。
四、统战工作,领导本单位群团工作以及二级教代会工作
1.做好知识分子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做好统战工作,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积极性。
3.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支持其按照各自的章程独立地开展工作。
4.组织开好本单位二级教代会。
五、参与研究决定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保证决策的科学正确
参与讨论和决定的重要事项主要有:
1.单位的改革和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以及阶段性重要工作安排;
2.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研工作、人才培养和实验室建设的规划与重要举措。
3.教职工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考核及师生员工的奖惩。
4.其他重要事项。
六、搞好党总支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1.建立健全基层党支部,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
2.及时做好党总支、党支部委员的换届改选工作。
3.选配好党支部书记,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帮助他们独立开展工作。
4.抓好党总支中心的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5.抓好党总支班子的作风建设,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6.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党总支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
7.坚持中层领导干部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做到会前有调研,有准备,会上发言有针对性,重视实际效果。
8.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9.坚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按照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会议,研究工作。
10.坚持像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制度,各党总支每年至少应召开两次党员大会,由总支书记向全体党员布置工作或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党总支的工作和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
11.建立党政领导相互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制度。党总支书记要主动就学院党委的有关决定、重要事项以及党组织范围内其他需要沟通的事宜,及时向行政领导通报情况,交换意见,形成共识。若意见和看法不一致,事后应进一步协商沟通:若仍难达成一致,应及时向党委报告,由院党委协调解决。不许在教职工中散布不同意见,造成不良影响。
12.建立党总支委员联系点制度。每一个委员要在党员、群众、教研室或班级中确定一个或几个联系点,加强沟通,听取意见,帮助解决有关问题,协调好各方面关系。
13.建立党总支例会制度,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计划与总结制度等。
14.建立领导回避制度。凡属第五项所列决策事项涉及有关党政领导成员及其亲属的,一律实行回避,不参与讨论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