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系学生干部选拔制度的改革,使一批素质高、能力棒、责任心强,又有志于参加团学工作、服务广大同学的学生走上团学工作岗位。充分调动学生会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立一支精干、高效、团结、务实的学生干部队伍,促进我系团学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能者上、庸者让、不能者下”的任用原则。
二、招聘对象
音乐系全体学生。
三、招聘条件
1、思想上进,觉悟较高,各方面积极要求进步。
2、学习勤奋,成绩良好。
3、热心学生会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为同学服务的自我牺牲精神。
4、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
5、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或学生会所需的特长。
6、密切联系同学,群众基础较好。
四、招聘时间
每年三月中旬进行公开选聘。
五、招聘岗位及职责
1、音乐系主席团成员四名(主席一名,团总支副书记一名,分管副主席二名)
2、各部门的部长、副部长。
六、招聘程序
1、报名。坚持个人自愿与辅导员老师推荐制相结合的原则,竞聘者填写《报名表》。
2、初审。辅导员会同团总支书记,对照招聘条件和平时表现,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参加面试。
3、面试。面试由系党总支成立音乐系学生会招聘干部考评小组,竞聘者进行8分钟左右的述职演讲和才艺展示(自选),向评委会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陈述自己的工作思路及以后工作打算,认真回答评委提出的相关问题,由评委打分决定去留。
4、聘用。面试通过后,由党总支下达聘书。
七、学生会各部门干事由主席团主持招聘,参照本办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