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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系辅导员联系学生家长工作实施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14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系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沟通与交流,形成合力促进学生学习与健康成长成才,经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音乐系学籍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在校本、专学生。出现以下情形,辅导员应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二、联系情形

(一)对取得以下嘉奖学生,应特向家长寄发喜报:

1. 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2. 在院级以上竞赛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3. 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在学校和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

(二)对发生以下事件的学生,应及时与家长重点沟通:

1. 遭遇意外损害、严重心理障碍和突发疾病需住院医治;

2.旷课数超过8节;

3.缺课1/3的课程超过5门;

4.学业修读困难、无法正常参加学校的教学安排;

5.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未按时到校注册报到,未及时请销假;

6.有重新学习(休学返校)、退学等情况;

7.因违纪被学院处以警告以上处分,受到开除学籍处分者,应在通知家长到校后向家长和学生一并宣布;

8.在校期间不能正常缴纳学费,有恶意欠费嫌疑;

9. 学生申请校外租房或短期居住,需要家长签字确认的。

10.系上认为的其它需要告知家长或需要家长配合处理的情况。

三、联系方式

1. 辅导员应在每年学期结束后,以信件形式向家长告知查询学生成绩的方法,登录学校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及时了解学生的学期成绩。

2.对纪律处分或学籍处理决定,采用书面告知、电子邮件或短信、微信通知方式。

3.需家长亲自办理但因事不能亲自办理而授权学生或系上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形,或要求家长对某些事项进行承诺或确认的情形,辅导员应要求家长本人以信函、短信、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回应,以确保家长充分了解事实情况。

四、基本要求

1.辅导员应每学期初、末至少两次核实学生家庭信息(父母或主要亲人联系方式、居住地等)。

2.利用QQ、微信等新媒体技术平台建立家校联系群,方便沟通,缩短家校沟通的距离。

3.新生辅导员在新生报到半个月内,应做好学生家庭信息统计核实工作;1个月内建立各种家校联系群。其他年级根据情况推进实施。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音乐系党总支

2017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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