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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系学生接待日制度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14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与学生的交流和沟通,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畅通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更好地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推动我系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建立学生接待日制度,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接待时间:教学周双周周三下午2点至5点

二、接待人员: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三、接待地点: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

四、接待对象: 音乐系全体学生

五、接待内容

1.关系到学生学习、生活的重大问题;学生所关心的热点问题;

2.听取学生关注的有关本系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需要系上出面协调解决的事项;

4.其他日常性事务。

六、接待原则

学生来访接待,实行“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一般问题当场解决,疑难问题需研究答复。

七、接待要求

1. 在接待来访过程中,对学生提出的问题,当场能给予答复的,要当场解决。当场不能答复,需提交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值班领导将问题提交系党政联席会讨论后给予答复。学生提出的所有问题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2. 要以热情、诚恳的态度对待学生的来访,虚心听取学生意见,接受广大学生和社会的监督;

3. 要主动为广大学生提供方便,欢迎来访,以促进学生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

4. 接待人应及时准确地做好接待记录;

八、来访要求

1. 集体来访请选派2人作为代表,按接待顺序安排接待;

2. 举止文明,就事论事,不准借题发挥或聚众闹事;

3. 不能强行要求某人出面接待,当场不能解决的,不得聚众闹事。

4. 遵守接待纪律,服从接待安排,按照顺序等待接谈和答复,不得大声喧哗,无理取闹,维护接访秩序。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音乐系党总支

2017年12月2日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音乐系学生接待日记录表

接待对象

姓 名

身 份

电 话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领导

来访者反映

的主要问题

或建议

答复情况或

处理办法

接待对象签名: . 接待领导签名: .

注:如有学生匿名反映,可以不写学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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